10月21日,余杭区政协举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座谈会,为劳动部门和企业交流搭建平台。余杭区劳保局通过该平台和企业界政协委员就目前企业在执行《劳动合同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惑进行了交流,为企业提供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解读和咨询服务。区政协副主席孔祥华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余杭区劳保局马金德局长汇报了该区《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自今年1月1日该法施行以来,该区贯彻执行总体情况良好。劳动者的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劳动者新类型诉求不断呈现。据统计,今年1至9月我局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665件、劳动争议案件259件、工伤认定1400多件,同比均有大幅度增加。同时,用人单位的依法管理意识和水平也大大提高,大部分企业都能认识到“只有规范管理,才能有效降低成本,才能避免违法成本的支出”,在新法规定框架内,重新制定规章制度,完善程序,规范劳动用工。
《劳动合同法》与以往的劳动法律相比,最大的不同是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了违法成本,同时对企业参加社会保险要求也更严格。考虑到国家宏观调控、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对企业成本的影响,余杭区决定从10月1日起调整部分社会保险费率:企业基本
养老保险费率从19%调整到15%;
生育保险费率、
工伤保险费率均有下调,减少了
企业社会保险支出,让利于企业。
就企业如何执行好《劳动合同法》,马金德局长建议企业要强化依法用工意识,提高用工管理水平。要与所有职工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制定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都必须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和规章制度执行,为企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
劳动关系。
政协委员们还就“五费合征”、技术人才培训等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