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司法机关刑事案件移送衔接机制,严厉打击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待遇)的犯罪行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近日,杭州市检察院、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人力
社保局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杭州市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待遇)刑事案件移送和查处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查办骗取社保基金支出领域案件做出相关规定。主要有: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通知》要求人力社保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各司其职,依法做好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待遇)犯罪案件的调查、移交、侦办、批捕、起诉等工作,明确了人力社保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职责和各自内部的具体实施部门。
二是规范衔接流程。《通知》对人力社保部门就骗取社保基金支出案件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审查立案、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审查起诉等环节做了明确的规定,并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公正执法、违法必究。
三是建立联席机制。《通知》还要求人力社保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建立联系会议制度,确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主管负责人和具体联络员,定期或不定期举行联席会议,通报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立案侦查、撤案、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情况,共同研究和分析执法总遇到的疑难问题,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优化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