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基数再涨232 养老金铁定再加

2016-05-21 社保办理 云袋里

  广州市2005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计算基数昨天公布,老八区的计算基数标准为2585元/月,比上一个社保年度增加了232元。基数的提高,意味着相关社会保险缴费增加,同时参保市民的相关待遇也“水涨船高”。

  社保基数=职工月均工资

  “社保基数”是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的,每年7月调整一次。通俗地理解,是官方认定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统计部门的统计结果,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广州市社会保险及福利待遇计算基数为:市属和各区(不含番禺和花都)的计算基数标准为2585元/月;番禺区为1815元/月,花都区为1863元/月,增城市为1601元/月,从化市为1369元/月。

  广州“社保基数”在最近三年,每年都有超过200元的增长。上一个社保年度(即2004年7月至2005年6月)是2353元/月,比前一社保年度提高了261元,这次又再提高232元。

  养老医疗待遇将水涨船高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解释,基数的变化意味着单位和个人要按新的基数缴纳养老、医疗等各种社会保险费,而职工个人的各项保障也随之加强。

  比如,养老保险方面,其缴费基数以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为基数,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按60%缴纳;高于300%以上部分不计征。尤其令人关注的是,退休职工享受的养老保险待遇,也由于“社保基数”的调整,而得以与广州经济发展同步提高。比如,对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职工,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等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

  医疗保险方面,在职职工的缴费也有相应变动。由于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给单个参保病人的累计最高金额,一般是当地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四倍,因此参保人可享受的累计最高金额也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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