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务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范畴

2016-05-21 工伤保险 云袋里

  河南省公务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范畴   昨日,河南省人社厅对外发布通知,今年起,省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个人不需要缴纳保险费,此政策惠及全省40多万名公务员。


  范围


  政策影响我省40多万公务员


  根据省人社厅的通知,我省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实施范围。


  今年1月1日起,本省区域内的机关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央驻豫及我省机关驻省外机构等机关单位可以按照本通知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据了解,此项政策影响到我省40多万名公务员。


  单位缴费 个人不缴费


  机关单位以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费。


  机关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第一年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准费率为0.5%,以后由工伤保险各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收支情况适时调整。


  机关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所需资金在同级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从社会保障缴费中列支。


  缴费


  待遇


  工伤待遇不重复享受


  近年来,我省一直着力推动这项工作,目前全国有10余省份已开展这项工作。


  这项政策实施后,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其工伤保险待遇等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的标准执行。


  工伤人员同时符合其他相关公伤保障政策规定的,工伤待遇不得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