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账单 我为你买单——江西永新县医保局2015年上半年63位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金42万元

2016-05-21 生育保险 云袋里

  近日,据统计,2015年上半年,永新县医保局共为63名女职工支付生育保险费用42余元,真正为女职工撑起生育保护伞。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含非在编人员),从2014年1月1日起参加生育保险并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办法和待遇享受,按重庆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执行,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7%缴纳生育保险费。所需保费由县财政承担,职工个人不缴费;参保单位连续足额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费的第二个月,该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由以前的领取工资改为按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产前检查、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生育并发症医疗、计划生育手术等生育保险待遇。

  2015年,永新县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18000人左右,企业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为6900人左右,生育保险从政策层面上更加有效地解决了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女职工(特别是非在编女职工)生育期间医疗方面的保障,实现了生育保险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组织制度上的全覆盖。(永新县医保局 胡蓉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