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社会保险局被国家劳动保障部记集体一等功
近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出《关于给在劳动保障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记一等功的决定》(劳社部发〔2006〕47号),对北京市劳动保障局信访处等106个单位记集体一等功,我局直属事业单位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名列其中。我省仅有3家单位获此殊荣。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黄山的要求,紧紧围绕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目标任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成效显著。一是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2006年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达9.2万人。二是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持续增长。2006年全市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1.9亿元,增长率连续三年保持在25%左右。2006年市本级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5497万元,增长率高达35%。三是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成果得到全面巩固。2006年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2.8万人,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2.4亿元,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率100%,未出现一起拖欠养老金行为。四是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稳步推进。区县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发挥,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养老保险基金结余1.88亿,全市养老保险基金抵抗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五是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88%。六是基础管理工作长足进步,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在全市经济快速增长,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大好形势下,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劳动保障事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投身劳动保障事业,不畏艰难,奋力拼搏,狠抓落实,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彰。 2004年、2005年连续两年被安徽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评为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目标考核优异单位;2006年获得“安徽省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称号;养老保险稽核连续三年受到省里的通报表彰和奖励;会计统计工作连续两年获得安徽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通报表彰;基本养老保险80项联网数据整理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全省通报位居前列;养老保险稽核、市级统筹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3项工作被省劳动保障厅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进行推广。一是加强班子建设,带好干部队伍,充分发挥能动作用。市社会保险局始终坚持以班子建设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创建学习型机关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自觉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工作全局,按照“两个务必”要求,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健全和完善决策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引导和调动广大干部职工获取知识、更新知识、提高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了提高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素质,每年举办一次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业务集训班,通过集中授课、专题讲座、集体研讨、考试验收等方式,系统学习养老保险业务知识。广大干部职工目标一致,始终保持一流的工作精神风貌和旺盛的斗志。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提高管理水平。2002年以来,市社会保险局从全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工作的规范角度出发,完善了《黄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管理制度》、《黄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内设科室及主要工作职责》、《黄山市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管理制度》。从业务操作的高效角度出发,制定了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操作流程》为核心的一系列业务操作规程。从提高全市养老保险工作的整体水平角度出发,制定了《黄山市养老保险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区县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点工作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使养老保险业务的岗位操作有章可循,内部管理有序、奖惩分明,帮助区县经办机构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和协调区县经办机构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为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建立了“以责定岗、以岗定人”的管理机制,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检查结果纳入职工年度考核指标中,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进行规劝,情况严重的,予以辞退,形成了一套奖惩分明、完整规范的综合考核机制和能者上、平者让、不称职者下的管理机制,营造了心齐、气顺、劲足、实干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改善服务环境,规范服务体系,不断加强效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黄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安徽省劳动保障厅政务公开办法》,始终以“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出发点,优化服务环境,大力推进效能建设,办事程序公开规范。全面更新升级全市基本养老保险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业务经办工作全部实现计算机操作,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完善服务窗口管理、工作管理、内部控制、责任考核等各项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窗口A、B岗制、失职责任追究制、使用办公文明用语等八项制度。规范经办行为,推进办事公开,实行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事期限、办事结果公开。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对符合政策、手续齐备的,及时办理;对暂不能办理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做好解释、疏导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设立效能投诉中心,自觉接受社会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四是抓实基础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大力提升工作质量。按照劳动保障部社保中心《养老保险业务操作规程》要求,合理划分内部岗位设置,统一办事程序,统一业务表格、统一使用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参保职工个人账户的管理,对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进行清理和规范,完善个人账户必备指标、项目和内容,建立参保职工个人账户查询制度,向参保职工发放个人账户对账单。建立养老金个人账户网上查询系统。全面提高基本养老保险80项数据信息质量。建立完善基金监管制度,严格基金运行程序,从运行程序、权力制约、责任追究等方面健全监督机制,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确保我市养老保险各项工作的运行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