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

2016-05-21 医疗保险 云袋里

       云袋里医疗保险早报: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深化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从2011年7月1日起,我市正式调整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具体如下:
       一是将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0万元。
       目前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连续参保缴费满3年以上参保人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人年,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结合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7月1日起,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将提高到20万元/人年,群众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得到加强。
       二是取消部分一类特定门诊社区就诊费用限额。
       按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原有关规定,一类特定门诊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参保人患一类特定门诊疾病需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申报,病种限额4000元至6000元每年。近年来,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技术水平和管理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功能也日趋完善,特别是在慢性病跟踪管方面的优势逐渐突现,为了进一步方便特定门诊患者在社区就医,更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参保人慢性病健康管理和服务的优势,从7月1日起,我局进一步将高血压、糖尿病等11类一类特定门诊疾病下放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患这11类特定门诊疾病的参保人不再需要办理任何申报手续,并且不再设限额,按社区普通门诊就诊管理办法和标准享受待遇。       三是扩大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的范围。
       目前,我市医保个人账户仅适用参保人本人支付门诊、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费用、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使用范围较窄,部分参保人个人帐户结余额度较大。近年来国家和省也陆续出台了一些文件,要求各地探索提高医保个人帐户使用率的办法。因此,我局决定从7月1日起,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在原有支付本人门诊、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费用、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的基础上,还可以用来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 。同时,使用范围也不再局限于参保人本人,而是扩大到参保人家属。这一措施大大提高了医疗个人帐户的使用率,也有利于减少违规使用个人帐户的现象。
       四是新生儿参保不设储备期,出生后到参保前医药费用可补报。
       按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参保人参保缴费满两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许多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都难以完成入户手续,在没有入户的情况下,参加医疗保险也存在一定困难。因此,出生6个月内的新生儿很难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为解决新生儿基本医疗保障问题,我局决定从7月1日起免除新生儿参保储备期,并允许符合参保条件的新生儿在出生7个月内完成参保手续并补缴相关费用,对其出生到参保前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及特定门诊医药费用给予补报销。
       五是退休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规定有变化。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要求,设定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参保职工退休时,累计实际缴费年限达到男性30年、女性25年的,就可以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即统筹基金各段支付比例比在职时增加5%,最高支付比例达100%,且本人和单位均不必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时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也可以一次性缴足或继续按月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