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养老金领取资格验证?
云袋里养老保险早报:凡是我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都应在每年的4月1日6月30日配合社保部门做好资格验证工作。如您到6月30日仍未进行验证的,市社会保障局将从7月起停发您的基本养老金。后补办验证手续的,可补发基本养老金。
具体的验证办法如下:
1.我市户籍离退休人员的验证工作由社保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离退休人员不必亲自前往广发行(或社保部门)进行验证。
2.非莞户籍定居我市的,由本人持身份证或离退休证到我市社保部门验证。生活不能自理无法亲自办理验证手续的,可通过电话形式提出申请,由负责发放其养老金的社保部门(以下简称相应社保部门)上门验证。
3.非莞户籍定居其他省市的,由相应社保部门每年4月1日前,向其邮寄《定居国内其他省市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验证通知书》(简称《通知书》,内附《协查表》)。离退休人员填写《协查表》并亲笔签名后,持身份证(或户口本)、离退休证和《通知书》亲自前往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验证手续;生活不能自理无法亲自办理验证手续的,可委托亲属凭离退休人员身份证(或户口本)、离退休证、《通知书》、当地社保定点医院证明(或社区居委会证明)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代办验证。通过验证后,离退休人员本人或亲属于每年6月10日前将《协查表》原件寄回相应社保部门。
4.非莞户籍定居境外(含港、澳、台)的,离退休人员于每年6月10日前向相应社保部门邮寄居住地相关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
①定居国外的,提供我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出具的居住证明。在尚未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定居的,应提供居住国所在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
②定居香港地区的,提供“香港民政事务总署”或“香港工会联合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③定居澳门地区的,提供“澳门民政总署”、“澳门工会联合会”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出具的居住证明。
④定居台湾地区的,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