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落户政策下,城市公共服务将怎么处理?
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扩大公租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重点任务》提出,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原则,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兼顾高校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城市间转移就业人员,推动未落户城镇的常住人口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今年确保有意愿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鼓励各地区逐步扩大居住证附加的公共服务和便利项目。
看教育,2019年底,我国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将达到基本办学条件“20条底线”要求,在随迁子女较多的城市,将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政策。
看社保,今年全面推进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线上结算率,推进远程医疗和社区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指导各地区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看住房,今年要持续深化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扩大公租房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向常住人口覆盖范围。
看就业,今年要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扩面提质。城市政府要向已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但未落户的农村贫困人口,优先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公共服务,并加大与农村贫困人口较多地区的劳务对接力度。
“对于暂时不能落户的城镇常住人口,要确保其全部持有居住证,以此为载体提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并鼓励各地区逐步扩大居住证的含金量。聚焦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民生重点,让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也能实现劳有所得、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发改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说。
根据《重点任务》,今年还将深化“人地钱挂钩”等配套政策。在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时,更多考虑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2019年继续安排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支持落户较多地区。在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时,进一步增加上年度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的权重,探索落户城镇的农村贫困人口在原籍宅基地复垦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由输入地使用。完善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贫困人口较多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补助机制。
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那么这些现代化都市圈谁来建?《重点任务》指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都市圈建设与运营。在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都市圈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地区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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