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没了就能领失业金?你想太多啦!
“我辞职回家带孩子了,能领失业金吗?”
“被公司开了,能领失业金吗?”
“我就上了半年班,但是公司给我交五险一金了,我能领失业金吗?”
等一下,首先,让我们来聊一下什么是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符合3个条件: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辞职属于个人意愿离开工作,当然也就不符合申领失业金的要求啦~)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那什么叫“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呢?
简单来说就是终止劳动合同的,被开除、辞退的,或者以各种理由胁迫你离职的。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是: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如何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是指从办理申领手续当天起至对应月份的前一天。
例如,2月8日申领3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是2月8日至5月7日。
如果本人主动要求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或重新就业办理用工手续后,被自动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原来的领取期间按月份减少。
例如,6月3日申领2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是6月3日至8月2日,7月份(不论哪一天操作)暂停后,领取期间即修改为6月3日至7月2日。
从7月3日起暂停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未申领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予以保留,以后要求领取的,可再次申领。
重新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后又再次失业,应当将其剩余期限合并计算。
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是两个不同的险种,分别按各自的规定进行缴费及计发待遇。
根据规定,参保人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因此,参保人只是不能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不会因曾领取失业保险金而影响退休后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