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合肥市
人社局获悉,10月1日起,城镇居民医保的相关政策将调整,医保“三个目录”中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的报销范围将扩大。
什么是“三个目录”?简单来说,就是医保统筹金可以支付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据介绍,2012年起,合肥市居民医保和
职工医保已统一药品目录范围。接下来,合肥市将扩大医保“三个目录”中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的报销范围。
扩大诊疗项目范围,即按照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执行;扩大医用材料报销范围,指的是经物价部门批准可单独收费的医用材料,均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据悉,新纳入的医用材料按照乙类项目结算,其个人先付比例按材料产地分别规定:国产(产品注册证为“械(准)字”)个人自付比例20%,进口(产品注册证为“械(进)字”)个人自付比例50%。
新政策将于10月1日起执行。届时,合肥市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这三个目录将实现全部统一。合肥市人社部门介绍,此项工作将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的支付水平,让参保居民得到更多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