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吴瑕 通讯员 时啸华) 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从今日起,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及缴费管理工作将由市
社保基金中心调整为市医保局,原由各区社保基金中心(办)负责的居民医保参保及缴费经办事务改由各区医保分局(办)负责。
市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及缴费管理机构的调整中,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适用对象,其个人参保登记方式并不发生变化,仍然是到对应的学校或街镇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同时,市医保局也补充说明,广州市城镇
职工医保参保及缴费仍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参保及缴费或资料变更流程没有变化。
此外,从今日起将进入新的医保年度,广州市医保局特别提醒市民,未在原选定
医院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的,参保人可携带医保卡,重新选定自己“心水”的
医院办理改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