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企业向社保中心借支基本生活费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困难企业向社保中心借支基本生活费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为便于企业办理基本生活费借款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公布如下:
一、凡前来办理借款手续的企业和单位须填写由市社保中心提供的统一格式的借款协议书。
1、市属企业借支基本生活费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须填写《北京市困难企业下岗待工人员基本生活费借款协议书》一式三份。
2、区、县属和中央在京企业借支基本生活费和最低生活保障金须由区、县劳动局填写《北京市困难企业下岗待工人员基本生活费委托借款协议书》一式二份。
二、办理基本生活费和最低生活保障金借款手续的企业,在选择“担保单位”时,行政机关不得作为经济担保单位。
三、办理借(委托)款手续的企业和单位应严格按照借款协议书中规定的项目逐项进行填写,要求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做到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四、借款手续齐全和借款协议书填写无误,三日内完成借支报批程序。
五、市社保中心收到市属企业、区(县)属和中央在京企业的借款协议书二日内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