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保险业“十大典型理赔案件”

2016-05-21 社保案例 云袋里

日前,由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评选的2013年陕西保险业“十大典型理赔案件”正式揭晓,本次评选引入监管单位、行业协会、主流媒体及保险公司代表参与,根据理赔案件的赔款金额、代表性和影响力等综合评出。案件涉及的险种包括企财险、机动车辆险、重疾险、意外险、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最高赔付金额达1725万元。

一、人保财险陕西省分公司政策性苹果保险理赔案件

2013年,人保财险延安分公司承保了黄陵、洛川两个区县的87801.2 亩苹果。

2013年5月至10月,延安市黄陵、洛川因强对流天气多次遭受冰雹、风灾袭击,造成两个县区的46469.9亩果园受灾。

接到报案后,人保财险延安分公司高度重视,本着“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理赔原则,积极开展查勘定损工作,并最终向果农支付赔款金额1725万元。

二、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人身险理赔案件

2011年6月30日,渭南市合阳县李女士在中国人寿合阳支公司投保了一份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年交保费10万元,基本保额20.425万元。

2012年12月2日,被保险人李女士不慎被狗咬伤,前往北京某医院住院治疗后,终因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等病因,不幸病逝。

接到报案后,中国人寿陕西省分公司委托北京市分公司前往医院进行调查。经核实,被保险人李女士此次出险情况属实,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赔付责任。依据条款约定,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与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0%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中国人寿最终合计向李女士受益人赔付保险金222.2万余元。

三、新华人寿陕西分公司重大疾病理赔案件

客户李女士于2006年在新华人寿购买《福如东海终身寿险A款保险》《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A款保险》,保额10万元。2012年2月28日再次投保新华人寿《康健荣尊定期防癌疾病保险》,保额5万元,年缴保费9795元。

2013年初,李女士在体检时发现右乳出现花生大小的包块,几个月后,李女士在医院检查被确诊为乳腺癌。

2013年6月19日,被保险人李女士向新华人寿陕西分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经调查核实后,李女士的情况确属保险责任,新华人寿向李女士赔付保险金70.5万余元。2013年7月底,在李女士接受手术治疗后,新华人寿再次完成第二次赔付,赔付5.7万余元。同时,因《康健荣尊定期防癌疾病保险》含豁免条款,李女士今后将不再缴纳保险费,但保单继续有效,共计豁免保费27.4万余元。整个理赔结束后,新华人寿共支付保险金76.2万余元,加上豁免保费,该案案值为103.7万余元。

此外,李女士保险合同并没有因为高额理赔而终止,今后公司每年会向李女士支付10万元关爱金(50万元为限);若客户还需继续手术治疗,每年最多可获得10万元手术费;同时客户在住院期间每天可获得500元住院津贴(每年9万元为限);若今后病情恶化,需要继续化疗,则公司每年给付10万元(每年一次,10次为限)。

四、中华保险陕西分公司工程险理赔案件

陕西某煤炭管道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华保险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额为117640.79万元。

今年7月份以来,陕北地区遭遇了持续强降雨袭击,承保标的的施工便道、员工宿舍、施工场地工棚、材料以及已完成的管沟、管道、隧道等被冲毁,造成巨大财产损失。投保人在7月间先后报案14次。

在接到报案后,中华保险陕西分公司迅速反应,成立工作小组于7月17日至8月3日,先后3次深入佳县、榆林、绥德等11个县,对12个标段损失项目、数量逐一进行核对确认,并聘请公估公司对事故的损失情况以及理赔金额进行评估。

最终经与被保险人确定,本案理赔金额为822.8万余元,中华保险陕西分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将保险金付给被保险人。

五、人保财险陕西省分公司商洛政策性核桃保险理赔案件

2013年,人保财险商洛分公司承保了商洛四县区(洛南、商南、山阳区和商州区)4822户、55414亩种植核桃。

2013年4月6日到11日,强冷空气持续侵入商洛的北部和中部,气温由25℃骤降至-2℃,甚至-4℃,连续6天的霜冻低温大风天气,致使洛南、商州、商南三县区的种植核桃大面积遭受冻害和霜害,损失惨重。

灾情发生后,人保财险组织大量人力、物力,历时近一个月,深入各县区开展逐户定损。最终确定商洛市合计受损35个乡镇、346个行政村、4161户、38684.82亩种植核桃,报损金额合计1910万元。截至2013年9月底,人保财险陕西省分公司向受灾核桃种植农户兑现保险赔款1393.39万元。其中向洛南兑现赔款1029万元,向商州区兑现赔款319.39万元,向商南兑现赔款45万元。

六、太平洋产险陕西分公司意外险理赔案件

北京某集团西安地铁三号线D3TJSG-12标项目经理部在太平洋产险投保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险,意外伤害每人赔偿限额40万元,意外医疗每人赔偿限额8万元,保险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

2013年5月6日,西安地铁三号线TJSG-12标胡家庙段发生塌方事故,造成5名工人死亡。接到报案后,太平洋产险陕分高度重视,立刻启动查勘工作。在确定保险责任无误后,鉴于案件较大的社会影响,太平洋产险陕西分公司做出“先行结案、后续补交索赔单证”的决定。2013年5月10日,在事故发生后第4天,太平洋产险陕西分公司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200万元。

七、平安产险陕西分公司火灾理赔案件

神木县某型煤有限公司在平安财险陕西分公司投保财产综合险,约定标的物为原煤、兰炭、煤焦油,保费7500元,保险金额750万元(保险金额依据贷款金额确定)。

2013年3月22日晚,该公司发生火灾,造成厂房、煤炭、人员等损失。接到报案后,平安产险陕西分公司启动大案应对机制,并派遣骨干理赔人员前往现场查勘。在克服煤场恶劣的自然环境和被保险人财务资料不齐全的困难下,理赔人员完成了所有受损财产的清点工作和资料收集情况。

4月8日,平安产险陕西分公司启动主动预赔机制,向被保险人支付50万元人民币的预赔款。6月25日,在获得火灾责任书及其他资料后,平安产险确认损失金额为248万元,并于客户提供赔付协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了剩余198万元赔款的支付。

八、中国信保陕西分公司信用保险理赔案件

2012年6月,陕西省某知名单晶硅生产制造企业在中国信保陕西分公司投保贸易险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综合险保单。

2013年1月,该企业向中国信保陕西分公司提出索赔申请并委托其介入勘察,索赔金额约为人民币750万元,致损原因是买方西班牙客户拖欠货款。经渠道勘察得知,买方除对少部分货物提出质量异议(约2万美元货物),对其余债务全部确认。

2013年3月,综合上述海外勘察结果和被保险人的保单履行情况,中国信保陕西分公司对被保险人已确认债权部分按照拖欠风险赔偿比例全额赔付,赔付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九、太平洋寿险陕西分公司安贷宝理赔案件

曹某,陕西省神木县人,在太平洋寿险投保了《安贷宝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为贷款本金100万元。

2012年11月23日,曹某从神木县孙家岔镇驾驶车返回途中,行驶至红旗新村地段时,与前方货车发生追尾事故,当场身故。

接到报案后,太平洋寿险陕西分公司立刻成立了快速理赔工作小组,开展事故调查。在确认事故属实后,该公司于2013年1月替客户曹某向放贷银行偿还了100万元贷款。

十、平安养老陕西分公司团体意外险理赔案件

陕西某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为其员工在平安养老投保平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2013年5月8日至2014年5月8日。

该电子工程公司的技术人员姬某、刘某和宋某,于2013年10月29日15时2分在西汉高速隧道内对电子设备(灯、情报板、摄像头等)进行外观检查时,被一辆失控的重型半挂车辆撞上。事故导致姬某、刘某两人当场死亡,宋某受重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到报案后,平安养老陕西分公司在各项理赔资料不齐全的情况下,迅速立案并进行调查。最终确定事故的真实性且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情形,平安养老于2013年12月6日审核结案,共计赔付保险金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