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退休才知"被退保"已十年 "本人签名"竟然是假的

2016-05-21 社保案例 云袋里

目前反映人养老缴费账目已恢复,市纠风办敦促市人社局倒查相关责任

疑问

投诉人坚称没有办过退保手续,《支付通知单》的签字是假冒的,早在2004年他的厦门身份证就已注销,但《支付通知单》填写的还是他的厦门的身份证号码。

查证

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笔迹鉴定结论,确认《支付通知单》上的签字并非投诉人。

 

 

 

 制图/王晓峰

厦门日报讯(市民评代表 许荣栋 记者 黄璜)倪先生定居香港多年,得知我市针对定居境外人员的惠民政策后,兴冲冲赶回厦门想办退休,却发现自己竟然已在2004年“被退保”,前往市社保中心要求解决问题时又遇推诿。市纠风办进行调查,市社保中心证明倪先生的退保手续只有一张《养老保险退保或转出支付通知单》(以下简称“《支付通知单》”);上面签字经司法鉴定非倪先生本人。市社保中心已恢复倪先生的养老缴费账目。市纠风办敦促市人社局倒查问题原因,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反映】

“退保”签名是假的

相关人员却遇事推诿

倪先生2001年12月离开厦门到香港定居,当时就注销了户口,也没有厦门身份证。2013年,倪先生得知市政府出台惠民政策,出境定居的人员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回家乡领退休金。他上网查看,自己符合条件,便找齐了相关材料,当年7月左右兴冲冲地回到厦门。

岂料,市社保中心却告诉倪先生,他在2004年就已经办理退保手续了。倪先生坚称自己没有办过“退保”,市社保中心人员于是找出了一张有他签名的《支付通知单》为凭据。倪先生一看就知道签名是假的,而且2004年他的厦门身份证件已经注销,而《支付通知单》上填的还是他的厦门身份证号码。面对倪先生的种种质疑,市社保中心拿不出其他材料来佐证,只是告诉倪先生他们会再找看看,此后便没有下文。因在香港还有工作,倪先生只好每个月回趟厦门询问事情进展,市社保中心始终没有给出合理解释,最后还让他去报警或者诉讼。

对此,倪先生非常不理解:“难道只凭一张单据就可以认定说是我本人办的?社保中心说要办社保就得再交钱,要十几万元。不然就让我去打官司,这个不应该由我来负责啊!”

【调查】

认定“退保”真伪

相关人员竟然用“推理”

市纠风办调查时,市社保中心相关人员曾认为“冒领的可能性不大”。

根据市人社局网站的办事指南,参保人员离境定居时办理退保,应当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参保凭证等材料,并填写《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申请表》,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出示参保人签写的《个人代办委托书》等材料,退款必须转入申请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对此,市社保中心表示,以前的规定是可以领现金的,2004年1月7日有倪先生“签名”的《支付通知单》上注明结算方式就是现金。除了这张《支付通知单》,市社保中心找不到倪先生其他的退保相关材料,比如退保申请表或者养老保险缴费手册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

为什么倪先生的退保材料会丢失?市社保中心相关人员表示,对社保业务的档案管理规定是2009年出台的,此前他们也有进行归档保管,由于遇到机构整合等问题,确有部分材料缺失。

至于倪先生认定有人冒名退保一事,市社保中心相关人员作了如下“推理”:“倪先生离开单位时,单位会把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给他本人。我们也找他的单位了解过,说是给他了。如果因为手册丢了被冒领,丢的时候他应该报失。而且,退保手续我们一般要求本人来办,即便委托人,《支付通知单》上也会有记载。但从这张《支付通知单》来看,可以断定他是本人来办的。”“我们也叫了法律顾问和一些人来分析,对比这张的签字和他以前的签字,冒领可能性不大。”

调查人员质疑,笔迹鉴定可以让法律顾问和“一些人”来做吗?市社保中心相关人员表示,专业司法鉴定得倪先生去申请,当然如果坚持要市社保中心申请也可以,但要倪先生积极配合才行。

【处理】

养老缴费账目已恢复

人社局倒查有关人员责任

根据市社保中心相关人员的说法,群众办事遇到问题,相关人员不是积极查找真相,也没有及时向上级汇报,而是把查证责任推给群众。

在市纠风办敦促下,市人社局监察室也介入调查,要求市社保中心主动查证解决问题。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司法鉴定机构出具了笔迹鉴定结论,确认《支付通知单》上的签字并非倪先生本人。市社保中心决定暂时恢复倪先生的养老缴费账目,并以退保金被冒领向公安机关报案。在调查结果出来前,倪先生若达到办理退休条件,该中心将按未退保处理。

倪先生2004年那笔养老退保金是怎么被人冒领的?相关经办人员是否严格按流程办事?相关退保材料为何没了踪影?针对这些问题以及社保中心相关人员在处理倪先生反映时存在的推诿行为,市纠风办将敦促市人社局深入查清问题、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