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新变化,2013年各地政策纷纷都在发生变化。株洲
工伤保险费率也在悄然发生变化。 据悉,从今年1月1日开始,株洲实行新的企业
工伤保险费率制度,
工伤保险费率直接与企业的安全生产挂钩。这意味着安全生产抓得好、工伤事故少、职业病发生率低、工伤保险基金使用少的企业,下一个年度的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将“下调”,反之则“上浮”。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详细情况。 影响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的因素: a.上一周期(缴费满一个自然年度为一周期)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退休人员)从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金额与该单位缴费金额的比例(即支缴率)。 b.上一周期工伤发生率,以及上一周期该用人单位职业病职工人数。 工伤保险费率调整时间: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每年调整一次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调整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 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标准:在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按年度实施累计浮动,上浮下浮各四档: 一档是在本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上、下浮20%; 二档是在本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上、下浮35%; 三档是在本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上、下浮45%; 四档是在本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上、下浮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