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将覆盖到每一个建筑工

2016-05-21 工伤保险 云袋里

  工伤保险将覆盖到每一个建筑工  在2015年年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这一规定出现,将惠及全国近4000万建筑工人。究竟给建筑工人带来了哪些益处呢?


  一、政策内容亮点解读:


  亮点一


  项目参保,全面覆盖


  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项目参加保险。参加工伤保险与办理施工许可“挂钩”,规定: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住建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亮点二


  单独列支,一次性代缴


  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


  亮点三


  简化程序,先行支付


  健全工伤认定所涉及劳动关系确认机制,规范和简化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就优化流程,简化手续,缩短认定、鉴定时间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并细化了工伤保险先行支付政策。即如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职工发生事故,责任单位应支付而不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并由社保机构依法向责任单位追偿。


  亮点四


  信息共享,多方维护


  建立合作机制,齐抓共管合理维护建筑工人工伤权益。提出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沟通项目开工、项目用工、参加工伤保险、安全生产监管等信息,实现建筑业职工参保等信息互联互通,为维护建筑业职工工伤权益提供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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