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作为 服务群众——宁夏石嘴山大武口区积极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
2015年,大武口区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印发《大武口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积极主动作为,工作中做到“四清”,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工作政策清。本着“边办理、边梳理、边总结”的原则,多次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和讨论会,学习传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认真梳理在经办过程中遇到的诸多难题,第一时间报送上级部门研究,及时答复群众。
二是工作标准清。区人社局统一为涉农街道(镇)、村(社区)印制宣传资料及各种表册、篆刻审核公章、发放档案袋,促使被征地农民提供的资格认定材料的审核、认定工作更加规范,减少审核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人员底数清。按照自治区文件精神对被征地农民进行摸底统计,大武口区符合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总人数为8222人,其中男年满55周岁及以上、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上人员1951人;男年满45周岁不满5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0周岁人员2581人;男年满16周岁不满45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40周岁3690人。
四是政策宣讲清。大武口区人社局积极组织涉农街道(镇)的主任、副主任、社保专干,村(社区)主任、社保专干近四十余人,参加了大武口区召开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会议,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对整体工作推进全面安排动员,并就有关政策和工作程序进行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先后深入长胜办事处潮湖村、龙泉村、长胜村、长兴办事处新民村及星海镇宣讲政策,面对面解答被征地农民参保疑问,现场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相关宣传材料,确保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惠民政策“进村入户入脑入心”,力争做到村村知,人人知。
截至目前,大武口区人社局已完成两批177户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资料的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约1200人,其中177户中男60周岁及以上、女55周岁及以上到龄退休被征地农民207人,已领取了养老金待遇。 (通讯员:谢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