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绩溪县开展2013—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申报和稽核工作
????为认真做好2013—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和稽核工作,县人社局高度重视,根据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进行安排部署,决定于6月17日至6月25日在全县开展2013—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申报和稽核工作。
????据了解,此次申报的对象是在全县范围内按照政策规定已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五项社会保险从2013年7月统一执行新的缴费基数,基数调整为3841元。机关、事业单位以正常晋级后的工资(退休金)为缴费基数(含工作性津贴、不含房贴),依据是经人社和财政部门核定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按实际增加的工资收入进行调整,其缴费基数的依据是上年度本单位年工资总额。
????其中,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缴(即3841元/月×60%=2305元/月);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缴(即3841元/月×300%=11523元/月)。
????根据申报要求,各参保单位需填写《基数申报花名册》纸质和电子表格,必须为征缴中心下载的统一表格,各参保单位需按照统一格式填报,除“工资”一栏可修改录入外,其他栏目一律不得擅自修改,单位自制表格和擅自修改后的表格将无法导入基金征收系统。
????同时,为防止出现争议和杜绝瞒报、漏报和少报工资情况的发生,参保单位办理缴费基数申报前,应将拟申报的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在本单位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缴费单位负责人应在《基数申报花名册》上签字,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须职工本人签名认可。(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