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阜宁: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

2016-05-21 工伤保险 云袋里

  为保障该县因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586号)、《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03号)精神,经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管理范围。

  参加工伤保险的对象:本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全体职工。工伤费率按一类行业执行,全额拨款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新增支出由县财政预算内安排,单位在“人员支出—社会保障缴费”科目列支;其它事业单位所需的经费由单位自筹解决。(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虹 吴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