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丰宁县再次提高失业保险金待遇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失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字〔2015〕28号)文件要求,丰宁县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由580元提高到650元,最高标准由680元提高到760元,此标准自2015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丰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晓帅 常雪娇)
更多>>
服务热线
4001881011
周一至周周五 8:30 - 17:30
Copyright©2025 苏州云袋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All Rights Reserved 丨苏ICP备:15048514号-1
地址丨中国苏州高新区宝带西路1099号汇金科创中心6F 丨 苏公网安备 320505020008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