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
本报讯 近日, 贵州省人社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对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
通知明确,在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等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申领补贴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应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补贴标准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这一政策从2014年起执行到2020年底。 (陈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