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我市赴湖州参加“杭州都市经济圈就业制度改革30年和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研讨会,总结30年就业制度改革经验,为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新发展出谋划策。浙江省就业管理服务局、四地市及有关县区劳动保障局(人力资源局)、就业管理服务处等单位主要领导、浙江劳动保障科学研究院和浙江大学学者代表共50余人出席了会议。其中我市共有16人参与研讨。
会上,各地长期从事就业工作的同志和专家学者广泛深入交流意见。我市、区、县(市)就业管理服务部门代表分别就我市各地30年来就业工作取得的成效进行了回顾,并对当前统筹城乡就业工作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了探讨交流。萧山区就业管理服务处李有先、我局农村就业指导处等针对“实现我市就业比较充分”、“城乡统筹就业制度创新”做了精彩的典型发言,浙江大学劳动保障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教授陈丽君博士作了专题报告。
研讨认为,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杭、湖、嘉、绍地区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社会进步和谐有序,百姓生活安居乐业,就业管理服务工作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特别是今年《就业促进法》的颁布施行,实现了就业工作的新飞跃,也为今后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统筹城乡就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研讨认为,我们的就业工作必须放到党和政府的全局工作中考虑,在认真的规划中深层次探索思考问题,特别是随着当前推进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向纵深发展,迫切需要探索拓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新办法,确保取得新时期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