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区确保失地农民养老金按时发放
为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按时发放,今年来,该区多次研究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管理办法,多方筹措资金,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发放问题。今年5月,该区出台了《徽州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筹集管理暂行办法》,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由区、乡镇两级财政按照6:4的比例统筹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乡镇承担部分由区财政统一划拨到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资金财政专户,并通过年终结算扣除。
该区加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确保失地农民养老金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