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牡丹参加居民医保均纳入大病保险 最高可补偿30万

2016-05-21 医疗保险 云袋里

12月24日讯:12月22日,记者从市医保处获悉,2016年度,我市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可延长至2016年2月底,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均纳入大病保险范围,大病保险每人每年最高可补偿30万元。

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缴费时间延长至2016年2月底

据市医保处主任宋宏臣介绍,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国家和我市规定的其他人员(包括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职业院校、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非本市户籍学生,不含灵活就业人员)。

2016年,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实行一制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40元。集中缴费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缴费时间延长至2016年2月底。

据介绍,各级各类在校学生(包括大中小学学生和学龄前儿童、幼儿等)以学校为单位,由学生所在学校组织参保,医疗保险费由学校代收代缴。已在户籍地参保的学生,应提供户籍地参保的证明。参加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已经按学制趸缴的,不再按新缴费标准补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他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办事处人社所代收代缴,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到其父母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需满足条件,非本地户籍居民也可参保

非本地户籍居民如何参保是大家较为关心的问题。据市医保处工作人员介绍,嫁入参保地的人员、随子女长住的老年人、长期在本地务工或生活人员(有固定住所)都可以在居住地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据介绍,非本地户籍居民在居住地缴纳参保费时,须提供原户籍地未参保证明和当地公安部门的暂住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另外,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在工作地缴纳了职工医疗保险,其子女(学龄前儿童)也可参加居住地的居民医疗保险。

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参保居民,不用另外缴费

据市医保处工作人员介绍,大病保险概念中的大病不是指通常临床意义上的病种(如胃癌、肺癌、肝癌等),而是指因治疗疾病花费医疗费用额度较大的疾病。简单地讲,大病就是因治疗时医疗费用花费高的疾病。

居民大病保险,是对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居民因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之后给予进一步保障的医疗保险制度,是对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延伸和补充,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努力解决参保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大病保险保障的对象为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2016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32元,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给商业保险机构,用于购买大病保险,居民个人不另缴费。

大病保险每人每年最高补偿30万元

对参保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含门诊大病)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如下: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