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实施医保新政:肝移植医疗费用、治疗白血病等纳入医保
12月24日讯:记者12月23日从铜陵市人社局获悉,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减轻参保人员负担,经过研究,我市将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肝移植医疗费用、治疗白血病部分药品等纳入医保政策报销范围。新政从即日起实行。
新政策扩大了大病医疗保险合规费用支付范围,将用于治疗白血病的甲磺酸伊马替尼片(格列卫)、尼洛替尼胶囊(达希纳)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将肝移植、肝肾联合移植手术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实施肝移植、肝肾联合移植手术时,肝移植所需器官源不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其他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可按规定报销。肝移植、肝肾联合移植手术后门诊发生抗排异治疗医疗费用比照住院政策报销。
这两项措施将极大提高此两类参保患者的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减轻患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