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6年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新政策
2月4日讯:昨晚,湖南省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湖南将提高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并调整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缴费标准等。
《通知》明确,湖南将提高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自2016年1月1日起,结算年度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统一确定为10万元,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最高支付限额统一确定为30万元。超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支付。
调整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缴费标准。自2016年起,各统筹地区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缴费在现行标准上统一上调30元,调整后的缴费标准不低于120元/人/年。
同时,《通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参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开展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