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市医改办、市卫生局、市医保办联合召开本市深化医改、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会。记者了解到,目前本市基本实现医保制度全覆盖,户籍人口参保率超过96%;全市参保人员出门15分钟即可享受到社区基本医疗服务。上海已阶段性完成国家医改既定的各项任务目标。
全市参保人数达1593万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上海市
医疗保险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国家医改要求和《
社会保险法》规定,本市基本确立了三纵三横医保制度体系,即以基本医保制度、补充医保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为三个保障层面。
2010年4月1日起,本市城镇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纳入城镇
职工医保。2011年7月1日起,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本市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原参加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外来从业人员都纳入了
职工医保体系。目前,全市
职工医保参保人数已达到1337余万(其中城保约1255万,镇保约82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255余万,合计约1593万,加上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新农合参保人员,本市基本实现医保制度全覆盖,户籍人口参保率超过96%。
参保人员报销比例提高
今年4月1日起,经市委、市政府同意,2012年本市城保
医保政策作出重大调整。一是简化参保人群分类,到龄享受相应门诊医保待遇。将原办法中职工门诊待遇由九档改为现在的四档,参保人员到龄即享受相应的门诊医保待遇;二是医保支付比例更趋科学合理。按照疾病发生的一般规律,改变过去按出生年月确定医保待遇这样一种相对固化的设计,现在的办法充分体现了年龄大的待遇水平好于年龄小的,退休的高于在职的。同时,拉开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门诊报销比例,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比例最高;三是对原制度中的“退休老人”、“退休中一”人群,特别规定了专门的过渡办法,维持原有门诊医保支付比例待遇不变;四是允许历年账户结余资金用于抵充自负段以及共付段现金费用。在参保人员用完当年账户资金后即可进入自负段以及共付段,这样对一些有历年账户结余资金的参保人员,个人现金负担有所减轻。
本市还对镇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进行了大幅调整,从4.67万元提高到28万元,超过部分仍可报销80%,与城保政策保持一致,减轻患大病参保人员的经济负担。2012年,本市对居保住院支付比例又进行调整,总体报销水平从61%提高到70%。
基本医保药品种类扩增至3895种
2010年12月,本市执行新版《上海市基本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和
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经调整后药品种类达到3895种,是目前全国最多的;2011年8月,本市将群众需求大的中药门诊煎药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2011年12月,又将肿瘤术后人工造口袋纳入门诊医保支付。2011年6月15日起,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使用的688种基本药物,全部按照医保甲类药品支付,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就医负担。
目前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联网数达到230余家,使参保人员出门15分钟即可享受到社区基本医疗服务。同时扩大了养老内部医疗机构纳入医保结算工作,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实施医保联网。先后开展了12批定点药店扩展工作,全市定点药店达到439家。去年10月,本市医保定点药店对362种基本药物范围内的常用处方药,实施登记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