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子君)卫计委和人保部对1.5万亿元医保基金管理权的“拉锯战”有了初步结果。卫计委“三定方案”昨日公布,在卫计委设立的21个内设机构中,并没有关于医保基金管理的部门。有专家表示,可以确定的是,未来三大医保基金将全部由人保部管理,此举有利于医保基金的使用和监管。
在“三定方案”中,国家卫计委共取消和下发12项职责,取消的职责包括减少对所属医疗机构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等6项职责;卫计委同时将港、澳、台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
医院审批、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等6项职责下放到省或市级卫生部门。
在卫计委设立的21个内设机构中并未再设农村卫生管理司,有消息称,其原主管新农合的合作医疗处暂时划归基层卫生司。而北京商报记者看到,其“三定方案”中基层卫生管理司的职责是“拟订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国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其职责显然也与医保基金管理无关。
事实上,医保基金整合大局已定。在国务院办公厅3月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中要求,6月底前完成整合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等。目前三大医保制度中,城镇
职工医保制度、城镇居民医保制度由人保部统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原卫生部即现在的卫计委统管。三大医保整合后,医保资金将达到1.5万亿元。
尽管此前卫计委和人保部对整合后的医保基金管理权归属存在争议,但在业内人士看来,医保基金由人保部门管理更加合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张车伟认为,卫生行政部门与公立
医院存在利益联系,如果医保基金交由卫生部门管理,并不利于监督。“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服务的监管,人保部门负责医保基金的管理,可以有效监督资金以维护参保人的权益,推动医疗服务质量的改善。”
医保基金交由人保部门管理并不意味着卫生部门撒手不管。对外经贸大学保险法研究中心主任王国军建议,未来两部门应相互制衡,信息共享,使医保基金的使用更加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