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汕头、汕尾、潮州、揭阳等四地市保险业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参与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和服务大病保险等方面实现了全面突破,取得了积极成效。
汕头:首创人保健康与人保财险联合参与医保模式
汕头保险业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理念,成功探索并走出了一条由人保健康、人保财险联合承保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大额补充
医疗保险等业务的新路子。其中2012年共赔付5617人次,赔付金额8155万元。目前,城镇职工高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费每人每年108元,起付线为4万元,赔付比例为90%,年度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19.8万元;城乡居民补充
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分为9元和10.2元两档,起付线均为3.6万元,年度累计最高赔付限额分别为16万元和18万元,赔付比例最高可达85%。2013年共承保492万人次,约占常住人口的93%,涉及保费资金9122万元。汕头首创的人保健康、人保财险联合共保模式取得了较好成效,在既有条件下最大程度满足了
医疗保险专业化程度高、受众面广的要求。据了解,其上级公司正在推广这种联合参与医保建设的“汕头模式”。
汕尾:医保和大病保险业务得到扩大
汕尾保险业从2012年起承保全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当年共赔付金额1985万元。2013年新开启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该大病医疗保险实施补充医疗与二次补偿相结合。其中城镇职工保险费为每人每年132元,起付线5万元,赔付比例为85%,年度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35万元;城乡居民保险费为每人每年15元,起付线为16万元,赔付比例为75%,年度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14万元,在此基础上再对自付部分1万元以上的进行50%的二次补偿,年度最高限额为50万元。2013年补充医疗保险承保约277万人,全年保费约6100万元。
潮州:大病保险全面铺开
2013年起潮州市全面实施大病保险,潮州保险业积极参与。其中城镇职工保费每人每年58.8元,个人自付1-3万元部分按70%比例赔付,超过3万元部分按90%比例赔付,保险金额每人每年38万元;城乡居民保险费为每人每年17.8元,个人自付1-3万元部分按50%比例赔付,超过3万元部分按60%比例赔付,保险金额每人每年10万元。截至5月底共承保247万人,全年保费预计约5298万元。
揭阳: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揭阳保险业自2012年起承保全市城乡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当年共赔付5037人次,赔付金额6160万元。2013年起新增加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其中城镇职工保险费每人每年132元,起付线为6万元,赔付比例为85%,赔付限额19万元;城乡居民保险费每人每年12元,起付线为6万元,赔付比例为75%,赔付限额10万元。2013年共承保566万人,约占常住人口的96%,全年保费预计约9277万元。
下一步,汕头保监分局将总结粤东四地市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做法、成效,分析存在问题和困难,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推动保险机构全面深入参与医疗费用审核和风险管控,提升民生建设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