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召开深化金融改革专题座谈会,在听取山东保监局汇报时,山东省省长郭树清指出,近年来山东保险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大病保险开局良好。原卫生部部长陈竺今年初到山东调研时对大病保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议下半年在山东召开全国大病保险现场推进会。山东是新农合大病保险率先起步的第一个人口大省,统筹层次高,覆盖人群广,涉及全省6500万参合农民,大病保险的稳健运行具有特殊意义。为此,本报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调研。
探索人口大省大病保险之路
2012年6月的一天,山东保监局接到了山东省卫生厅的一个电话,来电称山东省政府已原则同意保险公司承办全省新农合大病保险,请山东保监局就相关问题进行会商。自此,山东保险业介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拉开序幕。
有人曾评估过中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综合效益:若按江苏太仓大病
医疗保险工作相关经验来筹集资金,即城镇居民每人每年50元、新农合每人每年20元,全国大病保险每年的保费收入约为276亿元。若用这笔资金购买保险公司的商业化保障及服务,那么2亿多城镇参保居民和8亿多新农合参保人员可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基础上,再次报销部分医药费用,可有效解决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推动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改善和保障水平的提高。
面对这样一项社会意义非凡的重大改革,山东保监局“举全局之力”,积极配合省卫生厅做好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设计工作,前后7次向省卫生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并多次与省卫生厅座谈沟通,相互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同时,为承保险企定向把关的创新服务也紧锣密鼓地展开。
“我们的行政职能与卫生行政部门有所不同,在新农合基本
医疗保险方面,他们是管办结合,既是政策制定者,又是执行经办机构的管理者,具有双重身份。而保监局介入新农合大病保险,其角色担当比较特别。”时任山东保监局副局长的巩庆军分析说,“我们不是辖区保险公司的上级主管,由市场主体决定的事情我们不能越俎代庖;我们也不是相关政策的主要设计者,但一些关乎险企承保、关乎保险监管的问题,需要我们出面与地方政府反复沟通,并争取保监会支持才能最终解决。”
“从一接手大病保险,我们就感觉压力不小,责任重大,认定这是对监管智慧的一次集中考验。”山东保监局分管人身险工作的局长助理姚飞深有体会。他分析说,“首先,山东是新农合大病保险率先起步的人口大省,统筹层次高,覆盖人群广,涉及全省6500万参合农民,相当于法国的总人口,具有标杆示范意义;其次,当时国内并没有大病保险运行和监管的指导性文件,只有个别中小城市先行一步的局部经验,而合乎人口大省大病保险需求的商业模式和监管思路都无从借鉴,一切得重新探索。”
确保驻鲁险企承保大病保险全过程依法合规;力争使山东的保险监管模式能够为保监会的顶层设计提供借鉴——本着这两个目标,山东保监局上下总动员,紧急行动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