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7月起按新基数收取社保费及1-6月份基数调整差额
烟台7月起按新基数收取社保费及1-6月份基数调整差额 记者昨日获悉,根据烟台市人社局《关于公布2015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2015年烟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623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3115元。全市从7月起按新基数收取社保费及1-6月份基数调整差额。
7月份起按新基数征缴社会保险费
鉴于今年省社平工资公布较晚,烟台市社保中心考虑到如果在6月征缴期内调整最低缴费基数,并同时补缴1-6月份基数差额,可能引起企业筹措资金措手不及等问题。经研究决定,6月份仍暂按企业原基数征缴社会保险费。7月份起再按调整后的新基数征缴社会保险费,同时7月份一并征缴1-6月份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部分(基数调整差额部分免收利息、滞纳金)。
最低基数的调整。6月15日社保费银行划款结束后,市社保中心将对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进行全市统一调整,无需单位申报。
最高基数的调整。涉及最高缴费基数调整的参保单位,须先持工资表等相关资料到社保稽核科稽核审核后再行调整。稽核资料请到yts-bzxjhk@126.com(密码6632130)下载。
市社保中心有关工作人员特别提醒,已经开通“财税库银”划款的各企业要及时对基数调整后7月份社保费应缴额(含7月当月与1-6月份基数调整产生的差额)进行充分测算,核实银行划款的授权额度及账户余额是否足额,并于7月份划款日的前一天确保划款账户有足额的资金。温馨提示:因账户资金不足或账户授权划款额度不足划款失败的,将按规定收取滞纳金。
当年到龄人员退休如何办理?
对于2015年1-6月份已经到龄的退休人员,为不影响办理退休,单位可在调整最低缴费基数后(预计6月20日后),到社保机构办理柜台缴费,补缴前6个月的社会保险基数差后办理退休手续。
目前,全市社保机构正在开展参保人员数据整理工作,对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多号参保、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开展补充、核对工作。未拷取职工基本信息数据的单位,请于6月底前携带U盘到所属社保机构拷取相关数据,按规定格式整理后于7月15日前报回。逾期未办理完毕的,将影响社会保险相关业务的办理。2014年已经做过数据整理的单位无需重新进行。
为确保职工社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市社保中心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在为职工办理就业登记后应第一时间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增加人员),以免职工发生医疗、工伤等情形后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