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公积金购首套房无面积限制均可享受20%最低首付-
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政策。随后,沈阳市开始出台相关公积金贷款新政。
新政指出,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在本次政策调整之前,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90平方米以下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新政策取消了90平方米这一限制条件,职工家庭只要购买的是首套普通自住房,即可享受20%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新政策执行后,职工家庭在购买首套自住房时,可以优先考虑购买中大户型住房,一步到位达到改善住房条件目的。因为即使是购买一套9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首付款比例也是20%,比原政策首付款比例降低10%,起码可以减轻5万-10万元的首付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