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出台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新政策
北京市规定,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只提供无房产证明的,每人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元。如夫妻二人同时支取,每户每月支取限额为3000元。如果职工除提供无房产证明外,还提供租房合同及实际房租支出发票,可按照“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房租实际支出”的流程办理。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则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费发票或收据,按实际房租发生额支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职工可每年提出一次提取申请,提取资金每季度转入本人指定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