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委托他人代办支取住房公积金有何规定?
答:支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不得代办。特殊情况必须代办的,除提供支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由所在单位在《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由xx代办支取”的意见后,将住房公积金转入支取人(死亡的除外)帐户。职工死亡需由代办人支取的,必须提供死亡证明、遗嘱等文书,经职工原所在单位确认后,由遗赠人或继承人代为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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