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
云袋里失业保险早报: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近日,宿迁市对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一是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失业保险金标准,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45%计算,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0%计算;二是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从每人每月548元调整到718元,最高不超过最低工资标准;三是对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每月低于718元的,按照新标准执行。
更多>>
服务热线
4001881011
周一至周周五 8:30 - 17:30
Copyright©2025 苏州云袋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All Rights Reserved 丨苏ICP备15048514号-1
地址丨中国苏州高新区宝带西路1099号汇金科创中心6F 丨 苏公网安备 320505020008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