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欲求工伤 被驳

2016-05-21 社保案例 云袋里

    为和同事争抢工地内的狗看门,某工地警卫张某被同事打成轻伤,因没有被认定为工伤,张某将认定机关诉至法院,要求法院撤销认定机关的结论。近日,密云法院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张某与周某同为密云某工地警卫,张某负责前门,周某负责后门。为防止小偷偷后门附近的建筑材料,工地在后门拴了一条狗,由后门警卫负责管理。去年5月3日,张某想把狗拉到前门,被周某阻止,二人为此发生口角,周某用螺纹钢猛击张某腰、胸等处,造成张某轻伤。后周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张某认为自己拉狗是为了看门,应认定为工伤。密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此则未予认定工伤。

      法院经审理认定,密云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非工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规正确,其作出的结论程序并无不当。据此,法院二审驳回了张某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