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养老金一次性提取
社会保险法获得人大常委会通过,该法律有不少制度突破,比如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保体系,养老、医疗保险将实现异地转移接续等。除此之外,相比之前的草案,社会保险法还有不少变化值得关注。
取消养老金一次性提取
社会保险法此前的草案审议稿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由于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起不到养老保障的作用,也不能体现社会公平,最终通过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工会监督作用加强
社会保险法进一步加强了工会在社会保险监督中的作用,规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参保情况进入定期公布范围
此前的草案中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最终通过的社会保险法将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也纳入了定期公布的范围。
发生社保争议可申请调解
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12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