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
云袋里生育保险早报:自2014年7月1日起,金乡县全面启动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用人单位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0.4%,职工个人和退休人员不缴费,全额拨款的单位由财政部门代扣代缴;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由单位自行缴费。产前检查、分娩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职工个人不承担,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参保人员自缴费次月起,便可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分娩医疗费最高每次可报销3100元。另外,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按支付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发生的生育费用和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费用,婴儿医疗、护理、保健、生活用品费用,以及其他不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生育保险基金将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