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保险费率降两年︱养老待遇不会降低
为了给企业减负,江苏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阶段性将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降低1个百分点,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为20%。
阶段性降低企业养老 保险费率1个百分点
自2013年开始到现在,江苏已先后降低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合计降低2.3个百分点,有效降低了企业人工成本压力。据测算,生育保险费率降低至0.5%后,去年企业减少支出11亿元。失业保险今年再降费率0.5个百分点后,上半年为企业减负16.97亿元;工伤保险实行按行业风险差别费率后,平均费率由1.2%降至0.9%,每月能为企业减负1.8亿元。
为进一步降低人工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江苏省决定再次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此项政策将惠及全省所有参保企业。目前,江苏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职工超过2007万人。据测算,两年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下降将为全省参保企业减少支出百亿元以上。
不降养老待遇,江苏养老金备付水平23个月
费率降了,意味着基金收入将会减少,大家心里有疑问:会降养老保险待遇吗?对此,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强调,缴费水平的降低不会影响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水平,“阶段性降费率期间,参保人员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变。职工个人账户规模是不变的,缴费当中进入统筹基金的这块少了1个点,基金若有缺口,由财政调整支出结构予以补助,还有省级调剂基金补助,确保降费率不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