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相关知识
遂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
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20万元,首付房款比例不低于房款总额的30%。具体贷款额度,视其购房状况、借款人公积金缴存关系所在地域、借款人公积金缴存情况、借款人信用情况、借款人还贷能力等综合因素,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定。
(一)存量房贷款。存量房(二手房)房龄15—20年的贷款不超过总房款的50%,房龄10—15年的贷款不超过总房款的55%;房龄5—10年的贷款总房款的不超过60%;房龄5年以下的贷款不超过总房款的70%。
(二)异地购房贷款。【五险一金查询,公积金查询,社保查询】遂宁市辖区内异地购房可参照当地借款人的贷款标准执行;遂宁市辖区外的异地购房贷款金额可参照当地借款人的同等情况下浮10%—20%。
(三)多缴存多贷款。夫妻双方只有一人缴存公积金的,若属异地借款人,其贷款额度参照当地夫妻双方缴存人的贷款额度下浮15%—20%;若属本地借款人,参照当地夫妻双方缴存人的贷款额度下浮10%—20%。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人现有年龄加上贷款期限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具体期限,由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借款人个人信用、还贷能力等因素确定。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住房所需费用时,可同时向银行申请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以组合贷款的形式向借款人发放,组合贷款审批程序优先办理公积金个人贷款,组合贷款的担保权由“中心”与受托银行按债权比例分享。
贷款利率按国务院批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借款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当期应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收罚息。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采取按月付本息,到期利随本清,还款为等额本息壹种方式。
正常还贷满一年后,借款人可采用提前一次性结清,或大额归还。最低提前还款额为1万元,一年之内不得办理两次及以上提前大额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