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退休养老金上调最新方案
现在国家从以前的养儿防老,逐渐变更为保险保障退休生活,而且今年国家还规定了退休养老金的上调,目前大部分的省份都已经出来了养老金调整的相关政策,今天为大家介绍一下2020年湖南省退休养老金上调的最新方案。
2020年湖南养老金上调方案
从2020年1月1日起,为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在以上项调整基础上,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4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同时,按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再增加1.5%。
在以上项调整基础上,对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3元;对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4元。
在以上调整基础上,对艰苦边远地区(桑植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8元。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斜,认真落实相关解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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