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你钱包!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个税汇算实操攻略

2019-12-23 社保知识 云袋里

虽然还没到过年,但大家已经开始盼着年终奖了。在领年终奖之前,有件事必须重视!与亿万人都有关!——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文章偏长,但很实用呀!欢迎收藏~)

 

根据相关通知,2019年底前,需要对2020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如果没有及时确认,20201月起将会暂停扣除,等到确认后才能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在此之前,我们得先回顾下什么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哪些人可以受用这项政策。

 

什么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哪些人可以用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

 

对条件,也就是将个人情况与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条件对照一下,看看自己是否符合、符合几项。

 

比如子女是否处于受教育阶段,老人是否已经达到60岁,在自己工作的城市有没有贷款买房或租房等。

 

企业和个人如何继续享受?

 

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如果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任职受雇单位等信息与2019年的情况未发生变化,可无需办理2020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如果不进行修改,已填报的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

 

但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您明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根据规定,您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以免对您及时、准确享受政策甚至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企业


1.系统提示


   如果您单位职工2019年是采取电子模板【导入】方式提交的,可请其通过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网页端进行查询、确认;


   如果您单位职工不方便采用网上确认方式的,可先将上年数据迁移,再将其之前的采集信息导出(办税大厅样式),重新确认并打印签字后,根据签字确认的信息通过扣缴客户端添加或修改为其办理采集和扣除。

 

2.迁移步骤


① 将税款所属期选为2020;


   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迁入上年数据,点击确认;


   迁入上年数据后,根据员工新提交的签字确认表,确认员工信息,可以新增、修改、删除或直接保存。

 

建议单位最方便的方法——通知员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确认。

 

员工


1.更新APP


(1)     更新或下载最新版本个人所得税APP


    更新:一般打开现有的APP会自动更新


    去应用商店下载


(2)     确认

 

需要确认的用户在201912月底前(现在就可以操作),需对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确认。


2. APP确认情形操作

 

(1)2020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19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2020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依据提示如您已经采集2020年度的信息,本次操作完全覆盖,确认后点击确定”;


   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

 

注意: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


   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则提交成功。不需要重复确认,否则之前确认的信息会显示已作废,系统会以最新确认的信息为准。

 

注意: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查询”-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年份2020-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2)2020年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如需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

 

注意:此方式只能修改部分信息。


   如需修改其他信息:先进入2019年的信息页面,修改后再重新确认。在APP中点击查询”-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选择年份2019年,修改之后再确认2020年的信息。

 

例:修改赡养老人的分摊比例

 

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修改”-“修改分摊方式,修改成功后返回待确认界面,再点击一键确认

 

(3)2020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0年新增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需要申报填写。先按(1)的步骤确认之前申报的其他不需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点击APP首页-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4)2020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

 

直接选择首页的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点击上面的填报图解参考填写。

 

常见操作问题


1.如果系统自动标记重复提报,则需要删除重复的或错误的采集记录。


2.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不可同时享受扣除,如果两者同时存在,则需要删除其中一项。


3.如果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已失效,则说明事项不在扣除有效期,需要据实修改扣除有效期。如果2020年已无法扣除,则需要删除。


4.确认操作如果有错误,可以删除,重新操作确认步骤。

 

常见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

 

教育

 

1教育子女的教育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2在民办学校、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可以。

 

3是否必须在子女满3周岁之后才能填写?

 

本扣除年度内子女即将年满3周岁的,可以在子女满3周岁之前提前填写报送相关信息,子女满三周岁的当月即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继续教育

 

1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同时享受吗?

 

可以。

 

2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是否需要报告?

 

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应当将相关变化信息告知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

 

3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可在多长期限内扣除?

 

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住房贷款利息

 

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对于2019年之后还处在还款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

 

2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是本人或者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二是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且扣除年度仍在还贷;三是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支出未同时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时间范围?

 

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对于2019年之后还处在还款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

 

住房租金

 

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


(二)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2夫妻无房,两人城市不同,各自租房,如何扣除?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无住房,可以分别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不可以。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

 

4员工宿舍可以扣除吗?

 

如果个人不付费,不得扣除。如果本人付费,可以扣除。

 

5员工无房产,目前长包酒店房间居住,每月金额自负,这种情况是否可视为租房?

可以视为租赁住房,但请纳税人保留部分相关票据,用以证明相关事实。

 

赡养老人

 

1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3在多子女情况下,存在子女中只有1人工作,其他子女未成年或丧失劳动力的情况,工作的1个子女也只能按50%扣除?

 

是的。按照目前政策规定,非独生子女,最多只能扣除1000/月。

 

大病医疗

 

1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何时扣除?

 

在次年31日至6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

 

2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目前未将纳税人的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3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纳税人需要注意什么?

 

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注意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

 

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退税。纳税人需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复印件备查。

 

个人所得税汇算

 

除了个税专项扣除,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我国首个个税汇算清缴将于20203月启动。

 

多退少补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5000x12)-“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

 

4种情况不用办理


1.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不论补税金额多少


2.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


3.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


4.纳税人自愿放弃退税

 

7种情况可申请退税

 

条件:假设A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

 

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A1月领工资1万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若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预缴个税90;其他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无须预缴个税。全年看,因收入额不足60000元无须缴税,可申请退还预缴的90元。

 

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

 

在前文提到的条件下,A有两个上小学的孩子,按规定,享受24000元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但因为A没有申报,全年预缴个税1080元。填报汇算相关信息后,A可补充扣除24000元,扣除后全年应纳个税360元,可申请退税720元。


3.2019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致的:

 

A20198月底退休,在前文提到的条件下,假设A没有专项附加扣除,1-8月预缴个税720;4个月基本养老金按规定免征个税。全年看,A仅扣除4万元减除费用(8x5000/),未充分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可申请退税600元。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2019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A使用20%预扣率后,预缴个税1600元,全年19200;全年算账,全年劳务报酬12万元,减除6万元费用(不考虑其他扣除)后,适用3%的综合所得税率,全年应纳税款1080元。可申请退税18120元。


5.预缴税款时,未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


6.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

 

3种方式办理个税汇算清缴


1.       单位办

 

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纳税人应将除本单位以外的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提供给扣缴义务人。


2.       自己办

 

纳税机关通过个税APP、网页端、12366专线等提供咨询,帮助纳税人完成年度汇算。


3.       请人办

 

纳税人可自主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办。受委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委托授权书并留存。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劳动报、最爱大北京、青岛日报、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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