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社保中“常见但不合法”的套路,你中过几招?

2018-12-18 社保知识 云袋里


最近云酱发现有不少年轻人,

年纪不大,进的坑倒不少;

“啊呀,我试用期就一千,干了大半年也不缴社保”

“老板说每个月放弃缴社保的话能多到手五百块!”

工作时间不久,要维的权还挺多。


  到底有哪些坑,容易掉进去? 

    

01

试用期不用缴社保,转正才缴

“公司试用期是不缴社保的,等转正之后再缴。”

这句话耳熟吗?无论是应届毕业生还是职场老手,这样的话都听过。好像“试用期不缴社保”是一件很合理的事情,但合法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都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条款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企业在试用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这是违法的。



02

承诺弃缴社保

“签合同的时候,老板就让我签了一份放弃缴纳社保的声明,我觉得没啥大影响,反正我有别的保险。”

有的公司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就要求员工出具一份书面承诺书;有的就直接写明在合同中:员工自愿放弃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公司将社会保险金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直接支付给员工。

“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真的合法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这是违法的。



03

以基本工资或最低工资标准缴社保

“月薪六千,但是社保按最低缴的,我看大家都这样啊,应该没什么问题吧,反正给我缴了。”

不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老板少花钱,员工少扣钱,倒是双赢,但合法吗?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的基数,原则上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的范围内进行核定,也就是最低不得低于平均工资的60%,否则就属于违规。

社保缴费基数规定有上下限,最高不能高于当地上年社平工资的3倍,最低不能低于当地上年社平工资的60%。

这是违法的。



04

工资付现金,代替社保

“虽然我老板不给我缴社保,但是每个月多发五百块啊。”

有些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但是会给员工发一笔“社保补助费”,用现金代替社保缴纳,这种操作合法吗?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起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现金。

这是违法的。




05

档案还没转过来,没法缴

“你现在档案还没转过来,我们交不了。”

“档案转交”问题也是公司拒缴社保的一大理由,这个理由合法吗?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办理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员工没转档案也不能成为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的理由。

这是违法的。



06

签了合同才能缴社保

“我合同都没签,肯定不会给我缴社保了。老板说我告他都没用,他可以不承认我在他这里上班!”

没签合同就证明不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了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2005)12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能证明,这是违法的。   



签协议、给现金、不签劳动合同

还有什么新招数?

通通击垮。


老老实实给员工交社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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