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苏州住房公积金将调整

2018-07-24 住房公积金 云袋里

    自7月1日起,公积金离职提取及异地转移须累计缴存满6个月,通过“钻政策空子”套取、骗取公积金的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

 

  近年来,各地均发生过中介机构“钻政策空子”套取和骗取公积金的情况。一种是“转移套取”,中介机构利用各地离职提取政策不一致的情况,协助离职职工到其他城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后立即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待资金转入后立即办理离职提取,实际上是“钻政策空子”,采用“迂回路线”协助职工套取住房公积金,并收取一定的“中介费”。

  另一种是“未离职返乡套取”。部分外地户籍职工离职后并未离开本市,但仍按离职返乡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办理了公积金提取业务,又到新单位再新开户缴存公积金,实际上也是“钻政策空子”。

  针对这两种“套取”公积金的行为,住建部、财政部等四部门已于前期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也发布相关文件,要求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规范改进提取政策。6月26日,苏州多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实施意见》,对面广量大的职工离职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转移进行了规定。

  新政策在两大方面进行调整。具体来说,公积金政策的调整有两个方面:

    一是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需先封存个人公积金账户。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新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才能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封存满半年后,未在苏州市正常就业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外地户籍职工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二是缴存职工申请将缴存在苏州大市范围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我市的,须在苏州市稳定缴存6个月以上。

  此次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将异地转移办理前置条件确定为稳定缴存半年以上,规范统一异地转移办理条件,有利于防范套取行为。与此同时,“个人账户封存满半年以上,未在我市正常就业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条件,也真正实现了离职返乡提取的本来目的。“政策的调整主要为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朱建明说。

  

  新的政策将于本月起开始施行。在6月30日之前已办理个人账户封存的外地户籍职工,其离职提取按原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对于7月1日后办理个人账户封存的外地户籍职工,离职后按新办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转移业务。目前,苏州住房公积金与园区公积金之间存在制度差别,两者之间的转移,仍按照老办法。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他们即将推出个人网上业务大厅和苏州公积金App的自助提取功能。预计在今年4季度上线运行。届时,离职、离开本市的缴存职工带上本人身份证、银行借记卡到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修改初始密码,并关联自己的银行卡后,就可以在网上服务大厅或者手机App上自助提取公积金到自己的银行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