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严管时代,如何合理合法“讹” 老板钱?
在今年的国地税改革方案中,提到:社保征收权将交给税务局。
这意味着社保最严管的时代来临,那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快速有效的“讹”一笔老板的钱呢?
我们从头开始说。
很多单位出于成本考虑,不肯给员工买社保。
而员工呢,有的不懂法律,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了;
有的知法懂法,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忍气吞声;
还有的就更聪明了,自愿签订协议,放弃缴纳社保,这样每个月可以多拿几百块钱。(都还觉得美滋滋的,个人多拿了几百块,公司少缴了大几百。)
但按照《劳动法》的具体条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所以说,为员工参保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而社会保险的有关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有一部分是要提存为社会统筹基金的。
因此,可以肯定地说,不缴社会保险是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那这事儿可就大了。
有些老板说:员工“自愿弃缴”,签了合同的,有效吗?
当然无效!无效!无效!
你是员工的话,
如果你的老板没有给你交社保,
如果你已经跟老板签了“自愿弃缴”的协议,
只要他没给你缴社保,不管你签没签协议,你都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他百分百会赔偿你!
这就不是几百块几千块能解决的事了。(这赔的就多了~)
你是老板的话,
每月缴纳社保的费用太高了?
跟员工签个协议,让他“自愿不缴”,“双赢”啊!
况且有的员工自己要求的!他不想缴!他就想每个月多拿几百块!
你俩想的是都挺美的,但万一!万一!万一员工在离职时候还是去劳动仲裁申请、要求赔偿,那你还是得赔!
还得赔不少钱。
而且不仅仅是赔钱,公司法人以后出差也都只能步行了。飞机高铁,都跟你说拜拜了。
听明白了吗?
怎么合理合法的“讹”钱?
先跟老板签个“自愿弃缴”的协议啊,然后......
这可真不是吓唬,具体法律条文,云酱给你列一列。
1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2
《社会保险法》
根据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3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各位老板,想清楚了吗?真的要以身试法吗?
老板A:“可是我的公司刚成立,又小,没几个人,让我去社保局开户给他们缴社保,太麻烦了!”
云酱:“那就选择来云袋里代缴啊。”
老板B:“完蛋了,我的几个员工都没有缴纳,会不会告我啊?”
云酱:“云袋里也可以办理补缴业务哦。(具体咨询客服)”
老板C:“我有员工派驻在其他城市,缴纳社保很不方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