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医保市区生育,能否报销?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是否享受生育保险?
我参加的是园区居民医疗保险, 今年9月在苏州市立医院本部生育,请问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若可以享受,标准多少?多久内报销?
苏州园区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由大病统筹基金按以下标准予以补助: 病理性原因流产200 元,顺产1200 元,难 产和多胞胎生育2000 元 。参保人员将生育的相关材料交至协办机构,协办机构须在参保人员生育出院后的三个月内, 携带发票、费用清单、出院记录原 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育保险联系单》, 至中心办理费用结算手续。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是否能够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可同时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女失业人员
①缴费满10个月的,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生育营养补贴和围产保健补贴、生育并发症费用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等生育保险待遇;
②缴费不满10个月的,按类型享受一次性生育定额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4000元。
(2)男失业人员
按规定正常缴费满10个月的,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未享受生育有关待遇的,按类型享受一次性生育定额补贴:病理性流产200元、顺产12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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