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的告别和33岁的出发:如何不再分离,让孩子可以在自己身边上学……
还记得那张《3岁的等待与33岁的归途》照片吗?
曾经,这张照片赚足了我们的眼泪
可能,或多或少我们也曾经历过这样的离别
为了生活更多的是无奈
元宵节过后,照片的主人公又要离开家乡开始新一年的打工生活
团聚是短暂的,离别是不舍的
3岁的告别与33岁的出发
看到这样照片
你的心底是否又是一种动容
而此时,小编想说
3岁的孩子,马上就是上学的年纪了
是否还要让孩子一个人孤零零的在老家上学
如此,任谁都是不舍
那么,为什么不能让孩子在自己身边上学呢
这里,我们一起来看一看积分入学
而多数城市早已经实行积分入学
北京、上海、广州、南京、苏州……
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苏州是如何积分入学的呢
积分入学的定义
积分入学是根据流动人口参加积分管理累积的分值和当年度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可供学位数,分学校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安排适龄儿童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入学管理办法。
积分入学申请时间:
从2017年起,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1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公办学校和服务区域,提出积分入学的申请时间也为每年的1月1日到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1、参加苏州市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
2、请仅限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起始年级,即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公办初中一年级。
申请时间:每年的1月1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
积分入学所需要的材料:
申请子女就读小学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婴儿出生证原件;
2、居住证原件;
3、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
4、原幼儿园(看护点)就读证明或幼儿素质发展报告册;
5、预防接种证原件。
申请子女就读初中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居住证原件;
3、户口簿或家庭关系证明;
4、学籍卡或原学校就读证明、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
申请流程:
1、每年1月1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参加积分管理的流动人口根据公布的开放公办学校和服务区域,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出子女入学申请,申请仅限一所学校,且只能申请起始年级,并填写申请表格。
注意: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后,若居住地发生跨镇(街道)变化(以居住证为准)的,应于4月15日前持初次受理回执,至现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手续,重新填写申请表。
2、4月30日前,申请人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签字确认积分分值。
3、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资源分布情况和户籍人口数量,科学预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可提供给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的空余学位数,于5月20日前上报区政府(管理委员会)和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6月10日前统一向社会公布。
4、各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分镇(街道)按学校对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由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6月15日前将符合积分入学分值要求的入学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5、经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于6月30日前到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领取入学准入卡及入学告知书。
其实积分能解决的事情远不止入学,比如落户、就医等等等等。
总结:想积分入学的家长第一步是要所在街道提出积分申请;第二步就是按照积分获取途径,攒积分就好了,最后就是根据当年各区公布各学校的积分入学名额,根据申请人数进行积分高低排列,就读公办学校。
积分申请必须条件
已办理居住证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
参加社会保险
参加社会保险
参加社会保险
没有社保一切等于白说,你晓得挖~~
关于积分问答:
问:参加积分管理后,子女都能就读公办学校吗?
答: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是否能就读公办学校,要根据流动人口积分排名和公办学校所能提供的学位数而定。
各区在尽力做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办公吸纳工作的同时,将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提高各类民办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确保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问:进入不同的公办学校,其分值要求是否相同?
答:不一定相同。因为各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是分镇、分学校对申请人的积分情况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的,而不同的区、街道、学校提供的学位数不一定相同。
问:经积分排名未能进入所申请的公办学校就读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怎么入学?
答:经积分排名未能进入所申请的公办学校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各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和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其他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其进行统筹调剂。如无空余学位或者有空余学位不服从统筹调剂的,可以选择就读民办学校或者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
问:已经购买住房并取得房产证的流动人口,是否需要为其子女参加积分入学申请?
答:流动人口于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开始前取得住宅房房产证、土地证,并实际居住,且符合《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对房屋相关要求的流动人口不再参加积分入学申请,以其合法固定住所为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