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市人力社保局2011年12月19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2年起,扩大生育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即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市人力社保局医疗保险处处长蒋继元介绍,随着覆盖范围的扩大,人员范围也随之增大。凡是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在参保之列,是否具有本市户籍、是否为城镇户口等均不再是"门槛"。
这意味着,非京籍职工、农民工等明年均可参加生育保险,并与本市城镇职工一样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待遇。
为了预防一些用人单位不给职工上生育保险,市人保局表示,今后将实行五个险种统一征收的方式办理参保。
此次调整预计惠及40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