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查询养老保险金情况
对广大企业离退休人员来说,养老金能否按时足额领取,直接关系到他们能否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为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防止养老金被冒领等基金流失情况发生,郑州市昨日召开动员大会,宣布今日起将对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据介绍,此次调查对象是参加郑州市(含县〈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领取2003年10月份养老金或抚恤金的人员,基准时间为2003年10月1日零点整,凡领取10月份养老金或抚恤金的调查对象均应填报“离退休退职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和“按月领取抚恤金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比如,在填“离退休退职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基本情况时,某人在2003年10月1日零点是健康,零点1分是死亡,则应填写健康或重病而非死亡)。
调查表将分4种主要渠道发放,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事业单位负责向本单位的调查对象发放和回收上报“离退休退职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按月领取抚恤金人员基本情况调查表”和“协查函”;社保部门可自行调查或委托邮局进行调查,由邮政局发放的调查表由邮政局回收、上报;在失业保险机构办理退休的人员,由该机构负责调查表的发放、回收和上报;由职业介绍机构办理退休或代管档案的退休人员由该机构负责调查表的发放及回收工作。
为确保调查表全部到位并填写有效,郑州市还制定了详尽的细则,凡户口在郑州行政区域内的常住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在基本情况调查表中签注被调查人员生存状况并加盖公章;户口在行政区域外的,或户口虽在郑州但居住在外地的调查对象,调查表由当地派出所或社保局签注被调查人生存状况并加盖公章;居住在外国的,由我国领事馆在调查表上签注被调查人生存状况并加盖公章。
凡无户口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不易或无法取得有关部门证明的,必须在调查表上写明原因并附一张手持2003年10月份国内公开发行报纸或杂志的照片。市县邮政局承办的用信函送达调查表的,如果投递人在送达时见到被调查者本人并与身份证、社保部门提供的信息核对无误的,由投递人签字,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由承办邮政局向社保机构担保,被调查对象的调查表可不要派出所或当地社保机构盖章。
调查过程中,一旦发现社保待遇领取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保待遇的,社保机构将立即停止待遇的支付并责令退还。